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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13:32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救助管理站为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按规定受理、审核求助人员的申请,收救符合规定条件的求助人员;负责为求助人员提供食物、住所及医疗救助;负责帮助求助人员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并协调分流受助人员。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了《朝阳区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标对表,逐一梳理,强弱项、补短板抓落实。

2.完善机制、多方配合,街面救助实现“动态清零”。

一是不断完善“巡查-发现-报告-处置”机制;二是发挥6家社工驿站积极作用,形成“从点入手”、“抓点促线”“以线带面”整体覆盖的救助网络;三是深化“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动态街面清零”等专项救助工作。

3.精细照料、强化监督、大力开展寻亲返乡工作。

一是以专业托养为手段,以检查巡视为保障,开展精细化照料。二是站外托养,派驻社工,加强督导。三是严密组织、提前筹划,接收下沉流浪精神病人。

4.以安全为根本,全面提升站内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责任。一是站内安全方面,责任到人,落实整改。二是站内安全管理机制健全,责任明晰;三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5.做好疫情防控长效机制,保障站内受助人员人员健康安全。一是结合科学方法做好疫情防控。二是设立受助人员站内外隔离区。三是充分利用周边资源,加强与医院、社工、专业力量的沟通和协调,保障生病受助人员及时得到医疗救助。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967.717911万元,比2021年1673.350852万元增加294.367059万元,增长17.5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66.249123万元,比2021年1673.350852万元增加292.89827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468788万元,比2021年1.579152万元减少0.11036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45.52901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64%,比2021年581.659152万元减少136.130141万元,减少23.40%,预算减少变动原因主要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和社会保障类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1522.1889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36%,比2021年1091.691700万元增加430.497200万元,增加39.43%,预算增加变动原因主要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和社会保障类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0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26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0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1万元减少0.00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935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19万元减少0.25500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困难救助站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8.726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6.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72613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朝阳区救助管理站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朝阳区救助管理站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部门汽车2辆,39.283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朝阳区救助管理站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详见附件12。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民政对象政策性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2.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